法律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都是什么样的?我离婚的案件,我能通过上诉到最高人民法院吗?之前的判决,我都是不服判决的。

离婚
2018-10-21 18:54: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审案件经过法院判决后,只有在当事人签收判决书15日后,没有当事人上诉的情况下才能生效。如果上诉了,就启动了二审程序,法院需要再进行审理。当然一审的判决的效力就处于一种未决状态。
    因此,关于离婚的效力,因为财产问题的上诉而中断,不能生效。最终结果就看法院的裁判了。

  • 一、在判决下达15日内对方提出上诉是合法权利。

    二、对方上诉不算重新审理案件。

    三、如果你想分割共有财产,应当在起诉中写明诉讼请求,如果一审的时候未写明,可在二审开庭前,书面向法庭申请增加诉讼请求,在你们有婚前财产协议的前提下,并且该协议受法律保护的前提下,那么按照协议执行。
    如果没有婚前财产协议,在双方都没有家庭暴力、婚外情、婚外性行为等过错的前提下,单纯按照感情不和审理离婚,法院在分割财产上一般会侧重弱者,所谓弱者指的是收入相对低的一方,或者稍微侧重女方以及带孩子的一方。
  • 首先,对于离婚案件而言,如果对一审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可以提出上诉。但是,离婚案件的上诉和审判程序具有特殊性:如果一审法院判决的是不准离婚,经当事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应当判决准许离婚的,不能直接进行准许离婚的判决,必须先要对子女、财产等问题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进行,会把这个案子发回到原来的法院重新审理。
    其次,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法院是否判决双方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这与其是否上诉没有关系。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