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外婆外公共同有一套房子,3个人各占3分之一。此房子户口本上有外公外婆以及他们的小女儿的一家三口,共计5个人。我外公外公共有我妈妈和我小阿姨两个女儿。现在我外公病危,我想知道如果我外婆外公都去世的话,这个房子是如何分配的。我小阿姨她不赡养老人,人品极差,类似流氓。不肯出钱给老人养老和治病。我想卖了房子给老人养老和治病,可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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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规定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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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与家庭成员因赡养发生纠纷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如子女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查明情况后,要强制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根据当地的生活标准,判决子女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也可以根据老年人追索赡养费的申请,在判决作出前,依法裁定子女先行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以解决老年人的生活急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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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9条的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第10条规定,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人。
这种义务是无期限的,只要父母需要赡养扶助,子女就应继续履行这一义务。并且不能以
放弃继承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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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