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肇事案件,法院己经判决,被告不履行赔偿责任.原告提供被告财产信息,法院不积极去执行.错失良机,面对此种情况,原告将如何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下一步将如何走?还望各位律师能够指点迷津.

2018-10-23 10:35:5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应根据《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
      
    (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肇事者的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误工费
    4、护理费
    5、交通费
    6、住宿费
    7、营养费
    8、残疾辅助器具费
    9、残疾赔偿金
    10、被抚养人生活费
    11、死亡赔偿金
    12、丧葬费
    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
  • 交通肇事发生事故的财产损失如下:
    一)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1]
    二)间接财产损失
    间接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停运和车辆贬值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遭受损害,而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
    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
    1.赔偿车辆停运损失的条件
    (1)被损车辆是属于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从事非经营活动的车辆不在此列,如单位自用车、私家车等。
    (2)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导致了损失。
    2.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的条件
    事故车辆虽已修复,但车辆的安全性、驾驶性能均有所降低,导致车辆价值降低,故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造成贬值车辆应由车损评估机构进行贬值评估,对车辆因事故受损修复后的贬值程度进行评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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