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尊敬的各位老师你们好:

    事情是这样的,我姐姐结婚三个多月了,当初要的彩礼钱是14万,回礼给回了6000元。在我姐姐怀孕一个多月的时候他的老婆婆在我姐姐不知情的情况下和我姐夫私下里商定了分家的事情!要求我姐姐和姐夫净身出户,什么都没有!并且不允许我姐姐在他家住一天!因为我姐姐在怀孕就提出能不能把孩子生下来再搬出去!但是她的婆婆和公公都非常决绝的不同意!分家只给了半袋大米半袋白面20斤豆油!其他的什么都没有了!意思是让我姐自己拿钱买房子!我姐不干,他的老婆婆还打我姐姐!我姐夫是个很听他妈妈话的人!他妈妈说什么他听什么!对于我姐被打的事情他们家现在都不承认!而且我姐夫开始的时候还说跟我姐离婚什么的!他老婆婆也同意了!隔天我姐姐就来哈尔滨做了人流手术!但是现在他们家什么都不承认,不承认打我姐也不承认曾经说离婚的事情!我姐姐打掉孩子之后几经崩溃,还花了不少钱!他们家现在就是说让我姐姐给返彩礼钱14万!我姐姐现在也不想跟他们家过了!欺人太甚了欺负老实人!头天他们全家都同意离婚隔天就说不能打掉他们的孩子还让我姐返彩礼钱14万!各位老师我想问问这在法律上该怎么处理??我们应该给他返还所有彩礼钱吗?明明是他们全家容不下我姐要离婚的!现在什么都不承认了把责任都推到我姐姐身上!他们是金钱的损失我姐姐是身体和心灵上的伤害!我们该怎么办?如果起诉离婚我们会返还多少彩礼钱?我想为我姐姐争取她的利益!我们有我姐夫承认离婚的录音!现在是我姐姐在我这里坐月子,他们全家去我农村的家里闹让我姐姐回去!他们现在还不知道我姐姐把孩子打掉了!我想为我姐姐起诉对我们有好处吗?谢谢各位老师指点一下我姐姐现在该怎么办!?

离婚
2018-10-23 15:44: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下称《婚姻法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虽然法律不提出结婚时支付彩礼,但是现实中却存在大量彩礼纠纷。基于这种现实,我国婚姻法和司法解释对彩礼的处理也作出了规定。
    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在下述情况下,离婚时应当返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只要符合上述任何一种情形,离婚时,支付彩礼的一方(一般为男方)就可以要求返还彩礼;如果对方拒绝返还彩礼,那么就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彩礼。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10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第2款规定:“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即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确实一直未共同生活的,或者当初因为给付彩礼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旦离婚,彩礼应当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