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母亲20年前丢下我父亲和我们3个孩子离家出走 当时她没和我父亲离婚,走后这20年没回来看过我们,也没对我们3兄妹尽到过做母亲的责任,全靠我父亲把我们拉扯大,我前两年结婚的时候,她回来了,我父亲想,既然回来了,大家还是一家人,我们这么多年没感受过母爱,想着父亲年纪也大了,也原谅她,答应她回来,但是谁知道,她回来是想和父亲离婚,应为从她走到现在都没和我父亲离婚,她一直不敢再婚,但是父亲不答应离婚,她向法院提交了离婚诉讼,我也知道父亲和她已经20年没在一起生活了,她是可以单方面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就想知道法院会怎么判,还有我们能追究她哪些责任?

离婚
2018-10-23 16:05: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什么情况不受理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主要是指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如有证据证明女方和他人同居等,法院可以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

  •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根据“一方离家出走多年”这种情况,处理时,一是必须先要解除已有的婚姻关系;二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方法有两种,既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又可以以分居满两年为由直接起诉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