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丈夫去世了。丈夫原有一女儿,开有公司。妻子承担了所有丧藏费。现在丈夫单位要给妻子丧藏费、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丈夫的母亲已经拿走了本该妻子居住的房子(房子是老太太名字租赁的,但妻子是实际居住人),现在要求分割这笔数目不是很多的丧藏费、住房公积金和养老金。

    请问:妻子,丈夫原女儿和丈夫的继子应该按什么比例分配?老太太有权参加分配吗?

2018-10-24 09:0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规定,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款项,为夫妻共同财产。
    考虑到这些费用,有些并不是当事人随时随地就能够拿到,而是必须得等到一定条件具备时才可以动用,所以该解释采用了“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表述,以求更好、更明确地划定夫妻共同财产范围,从而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 离婚时需要分房子,例如,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 房产证加名字流程主要有4个业务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薄。

    办理流程:

    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首先要确定的就是该房产是否已经存在抵押贷款的现象,或者是当前正在交房贷,如果有抵押的话,就不能够对该产权进行任何的操作,加名字也是不能进行。

    如果房子是在没有贷款的情况下,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登记。通常来说,不动产登记中心会有4个业务流程,分别是申请、受理、审核、登薄,其中审核环节又包括初审、复审和核定三个环节,登薄环节又包括登薄、缮证、发证和归档四个环节。
    不动产登记业务会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

    房产证加名字所需材料:

    去不动产的登记中心进行加名的时候需要提供以下资料,登记申请书(在登记部门有,只需双方填写相关信息即可),申请人身份证明(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

    注意,办理加名手续的时候,原房屋产权人和需要加名的产权人两方都要到场,并携带相关材料到登记中心填写申请书即可。登记中心在核实所交信息无误后会第一时间进行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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