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某借款平台8000,还了5期,贷款逾期了7期,如今叫我还款连逾期费个税款滞纳金以内总共15000多元化,不久前打电话,我一次还了6000,再加原先划扣的5期,一共还了9000多,早已超出那时候所借款的本钱,如今那里仍在叫我还,我该怎么做

2020-07-16 08:27: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贷款到期和没有按合同按时还清利息,在银行征信系统中自动产生不良记录(黑名单),今后凡是对信用有要求的交易单位,都会拒绝其申请(比如各种贷款,办信用卡等)。  二。
    贷款到期后信用社会向贷款人催还,如你拒不还款,信用社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后可对贷款人执行,在执行期间贷款人没按规定还款的话,法院可以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为由,将贷款人依法拘留,甚至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你仍然有义务归还这笔贷款。
      信用社在贷款人没有抵质押担保的前提下,发放大额信用贷款,当事人轻则要受行政处分,重则要追究刑事责任。

  • 1、如果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超过两年没有起诉债务人,且不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或者即便存在诉讼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祛除该影响后仍然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在庭审之中债务人是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如果人民法院认定了超过诉讼时效,这必然导致债务人无法实现维权目的。对于当事人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则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债务人随时可以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还款。
    2、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诉讼时效届满,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约束。
    4、诉讼时效届满前六个月,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不能履行诉讼请求权,为诉讼时效中止,在中止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继续计算。
    5、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在中断的原因消除后,诉讼时效时间重新计算。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35条、138条、139条、140条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06条
  • 大学生校园贷是存在风险:
    1、大学生在申请校园贷前,平台会提供一份相关协议给大学生阅读,了解业务情况。然而,协议篇幅大且含有的专业术语众多,导致大学生基本上都是忽略不看而直接申请校园贷。这些平台利用大学生这种心理,往往在协议埋下陷阱,导致发生问题时主责落在大学生身上。
    2、大学生申请校园贷前需在平台注册用户的个人信息、在申请校园贷时填写的相关个人信息包括个人、好友及家人,有可能被人贩卖泄露给他人。此外,当你无法支付还款时,你,或者你的家人、好友容易受到恐吓,甚至威胁到生命。
    3、一些平台会提供分期付款,但是并没有明确告诉大学生分期付款后每期应付的还款包括利息是多少、逾期付款的后果是什么等,导致大学生没有如期还款的情况下,还款的钱就“越滚越大”。
    4、有些平台没有告知第三方担保人应付的责任,导致有些大学生在不知的情况下做了第三方担保人,并在申请人没有还款情况下,这些大学生无故就承担了这笔欠债。
  • 对于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还款日期到了,开发商没有偿还能力,或者是其他融资途径了,银行不愿意在延长贷款期限了,银行有权拍卖该土地抵押证明。
    但是银行不会和买房人发生任何纠纷,银行拍卖的是该土地证而拿回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贷款,谁拍下来了会偿还银行本利和,而该土地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另外接受的该土地所有人再对该小区所有房屋处置权,已经卖出的按原价格履行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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