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同居产生的债务怎么处理

2020-07-16 11:16: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同居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对外负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关键在于负债一方的举债目的用于是否用于同居双方生产、生活所需。如果是,则应该作为双方共同债务,否则推定为个人债务。
  • 同居期间,双方关于财产、债务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无约定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应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同居期间的债务处理大致有两种方式:
    1、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务为共同的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承担。
    2、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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