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五岁时,父母不知为何离婚,我跟了母亲,哥哥跟了父亲。哥哥不知什么原因去世了,就连爸爸也因想我时被电死了。爸爸死后,房子现由爷爷住着,据说爷爷经常向别人打听我的情况,但我一直不敢与爷爷相见,一是因为母亲再嫁的人实在是太穷了,我不想让别人说我与爷爷相认是为了钱,二是继父那边虽未带我像亲生女儿一般,但他对我有恩我不想被别人说我是白眼狼。但现在我经济实在是有困难(我已婚),听说父亲的房子要拆迁政府给三十万元的拆迁费,我想知道财产是否能分给我?如果能,会分我多少?

离婚
2018-10-25 11:14: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离婚财产分割,一般来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 如果离婚,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没什么争议,可以协议离婚,去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可以起诉离婚。
    起诉离婚时,双方可向法院提出财产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前财产归个人的,婚后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原则上均分的。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父亲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女儿是法定继承人,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与女儿是否结婚没有关系。《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