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男友是离婚后和我交往并同居近3年,未领取结婚证也未置办酒席,我目前已怀孕6个月,无意中翻看男友的手机却发现男友和他前妻一直在亲密无间的交往,并在商量如何通过法律解决我和腹中的胎儿以此好让他们破镜重圆、、、男友是净生出户,离婚时所有的财产都给了他前妻和女儿,虽然我们没领结婚证,但我们也算是患难走过来的,由于我自己年纪也不小了,下决心要把孩子生下来,想知道像我们这种情况我腹中的胎儿和我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吗?要是他和他前妻哪天直接复婚了我都会浑然不知,我该如何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和胎儿的合法权益?

2018-10-25 20:1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我国《婚姻法》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时婚前财产由个人所有,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分,孩子的归属达不成一致由法院本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 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因此,怀孕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可以的。
    要是女方同意离婚,那就财产是一人一半,孩子要生,那费用就是一人一半,抚养费男方支付,孩子归女方。 如果男方没有过错,那就不用赔偿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方、无过错方。
      男方给的彩礼,一般在实践上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除个别情形外,不予以返还男方。
      至于女方的陪嫁一般认为是女方个人财产,不用参与分割。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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