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比如婚前买房30万,婚后卖了50万,再用卖房所得50万买房,离婚的时候价值100万,该如何分配?按照有些观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属于共有的,那结果就是最后100万的房产中,个人财产只有30万,其余70万就属于婚后增值,属于夫妻共有。但是,假如婚后不把房产卖了,到离婚的时候,估计也会价值100万了,照这个说话,婚前的个人财产属于个人,那个人财产就有100万了。就会出现两个完全不同的结果。那种说话较合理?或者有没有其他更好的答案?

2018-10-26 06:34: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夫妻一方在结婚前,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子,并且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那么所购买的房子就属于其婚前的个人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只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因此,除非买房子的一方在离婚时愿意与另一方分割房子,否则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子是不能分割的,因为这属于个人婚前财产。

  • 1、男方在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2、夫妻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男方对女方进行补偿。
  •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基本的原则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婚前财产不予分割。
    1、婚前付首付的房子,婚后共同还贷的,按照比例分配,婚前支付的房屋价款为个人财产,婚后支付的房屋价款是共同财产。
    2、分配时,先划分共同财产的比例,然后再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3、新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是受到永久性的保护的。
    4、除去首付以及婚前一方所偿还的部分,剩下的就是婚后一次性还清的那部分,那部分资金算作你们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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