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张某将汽车抵押给我,汽车财产价值减少,张某不提供相应的担保,我可否要求他提前清偿债务?

2018-07-06 11:44: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第三十四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第三十八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抵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四十二条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 个人住房贷款一般采用抵押、质押、保证和抵押质押加保证四种担保方式。  抵押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作为抵押物而向借款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物品可以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抵押物: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三、贷款银行认可的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财产。  质押贷款方式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将符合规定条件的权利凭证交由贷款银行占有。  贷款银行以该权利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下列有价证券可作为个人住房贷款的质押物:  
    1、凭证式国库券  
    2、国家重点建筑债券  
    3、金融债券  
    4、AAA级企业债券  
    5、存单等有价证券  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以借款人提供的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法人或个人作为保证人而向其发放贷款的方式。法人和个人均可为个人住房贷款提供保证。保证人是法人的,必须具有代为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的能力,且在银行开立有存款帐户;保证人是个人的,必须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并且在银行存有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抵押质押加保证贷款方式是指贷款银行在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抵押质押的基础上,同时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方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