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前借给妻子2万元的钱还给她的家,现在她想离婚,可以把这个钱拿回来吗?

离婚
2020-07-19 15:26:1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夫妻一方为外国人,离婚时需要准备的材料:
    (一)国内一方,应携带:
    1.本人的户口簿(户口卡上婚姻状况一栏应注明“有配偶”,未注明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变更;集体户口须本人户口卡原件及集体户口簿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部门印章)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二)外国人,应携带: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含复印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
    双方持有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双方应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
  • 如果该笔钱款是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在没有事先特殊书面约定的前提下,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需要夫妻俩一起偿还,但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