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无缘无故拖欠工资,应该在10月20日发放,但现在已经是11月1日了。 工资还没有支付
劳动合同纠纷
2020-07-21 12: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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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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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发工资要及时追讨,如果有终止劳动合同的,那么要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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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的,当然也可以协商、举报、投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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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