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刚刚注册的公司上班,没有签合同,去的时候说的是帮忙.不做了随时都可以拿到工资.于是我在那里做了快2个月,9月26号我就没有做了,我说我那里忙我不能做了,老板答应了说=2天就给我钱,我就等了几天去他那里可没遇到他!我电话他问他在哪里.他说等到7.8号.我8号打电话他,他又说等10号左右.我又10号电话他,他又说15号,结果15号还是没给我!我就说月底到底能不能给我,他回答说一定给我.可是月底我找他,找不到他人,29号电话打给他,他回答说明天一定给你,我又30号电话他还是说明天给你,于是我在1号打电话他,我说你怎么还是不给我工资,再不给我我就要去劳动局告你了?他回答很干脆,你爱告就去告吧!可是我不懂法律,也不知道这样的事可以告他不?我请好心人帮帮我吧!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0-28 11:02:3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有关工资拖欠的法律条文有:《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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