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哪些事项是不能授予专利权的

专利
2020-07-23 15:13: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
    (4)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
  • 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时间性。地域性。

  • 1、独占权: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2。实施许可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
    3、转让权: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权包括专利申请权的转让和专利权的转让。
    4、标示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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