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这工地的第三承包商,{干清工的小包工头 手下10多人都是临时筹起来的}和工人没有签劳动合同和上医疗保险!我们的工作时间是早8点下5点!工资是这个活完了按天数给工人发,包他们吃住!

其中一个工人在半夜起来去厕所时摔倒后住进医院!是脑出血没有一点外伤痕迹!摔到导致受伤是受伤人自己述说,当时没有人在场!现在病人在医院治疗中``

现在他家属让我副医药费,我是出于人道主义已经负了几千了,他家属追我要医药费。

问题1,这属于工伤吗?2我有没有责任3我的上面甲方应不应承担,{当时我和甲方签订了份只是书面而没有公正的合同,合同上面表明了意外伤亡概不负责/}我们不在负医药费!如果影响了他的治疗耽误病情,我们有责任吗?

2018-10-29 13:50: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依据:
    1、《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法律没有具体规定违约责任是多少,只是规定违约必须承担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劳动法》第19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在这方面可以约定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各项劳动安全与卫生的措施,对女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措施与制度,以及用人单位为不同岗位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工作的必要条件等等。
    (四)劳动报酬
    此必备条款可以约定劳动者的标准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
    (五)劳动纪律
    此条款应当将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约定进来,可采取将内部规章制度印制成册,作为合同附件的形式加以简要约定。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这一必备条款一般是在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因这类合同没有终止的时限。
    但其他期限种类的合同也可以约定。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般可约定两种形式的违约责任,一是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约定赔偿损失的方式;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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