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事情概述:我受雇于一家注册地点在成都的企业,在天津工作,后因业务发展原因,我们分部被裁撤掉。受雇期间,因我个人档案原因未能提取出来,公司以此为由未缴纳社保,但公司合同和公司规章制度并未规定此种情况下不予缴纳。按照《劳动法》规定,应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但目前公司未支付补偿金,并且以在撤掉分部时处理固定资产不当为由,扣掉部分补偿金,但处理固定资产是经过相关部门同意后才进行处理的,公司也没有明确规定固定资产该如何处理。我跟公司沟通过很多次,公司没有任何答复以及支付行为。

问题:

1、我应该向哪个(成都或者天津)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2、我能否以现金的方式得到社会保险补缴款?

3、补偿金是否可以得到?

仲裁
2018-10-29 17:07: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而言,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的申请,审理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以及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过程中极为重要的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十分必要,否则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
  • 对于当事人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委员会在收到仲裁申诉书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将决定在7日内通知当事人。被受理的争议案件,当事人应按时交纳仲裁费用,被诉人应在收到“应诉通知书”后15日内提交答辩书及有关证据
  • 当劳动者在工作中遇到劳动纠纷,需要申请劳动仲裁时,有如下步骤:

    1、确定劳动仲裁委员会。首先需要确认自己公司的办公地址,然后在地图上搜索办公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地址。

    2、整理材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3、提交资料。这些资料主要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证据材料清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等。
    准备好以上资料后,就可以去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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