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一名普通的农民工,在大连工作了一段时间,老板是石家庄的一直拖着不给工资。当时说好先让我们回来,然后把钱给我们打回来,可我们回来了他却一直拖着不给钱。我们该怎么办,能否有什么办法尽快解决。

2018-10-30 03:24: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申请劳动仲裁:有了以上第一条的所需资料,可以拿出取得的资料复印件(原件备份留在自己身边、方便以后再用),到劳动局进行投诉、举报,请求进行劳动调解仲裁。劳动局接到资料备案后,会通知你及对方进行调解或仲裁。
      备注:如果一般县、镇级劳动局推诿、踢皮球,则可向上一级劳动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同时向当地市长热线、地方媒体、全国性的媒体、网络媒体与论坛进行发贴控诉,控诉书的内容不宜太长,以一二百字左右为标准,要写清事实及农民工本身的凄惨,引起大家的同情与愤怒,这样才会取得更佳的效果。
    起诉:有了劳动仲裁裁定书,但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取到了不取予受理通知书,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如你认可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但对方仍然拒绝支付工资,则可凭仲裁裁决、调解书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
    如果老板被法院认定构成欠薪罪,则有面临牢狱之灾的危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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