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公司一送货员工,因送货在停车场停车,没按规定停车跟管理员发生打架,双方都受伤,管理员一方有多人参加殴打,现我员工有两处骨折住院,我公司已经垫付3000多医药费,可员工家属还要求我们承担后期医药费等相关费用,我们该承担吗?承担多少?会不会是个无底洞?我们只是个小经营部,个体户,收入也不高。

2018-10-30 14:06: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因为被殴打而骨折的情况下,通常需要进行工伤鉴定。如果能够认定为工伤的情况下,则:
    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5.根据你所说的伤情,结合《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伤残等级大约在9-10级左右吧,具体的结果要看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专家组的鉴定结论了;
  • 企业员工斗殴受伤,如果不是职务行为,也不是企业指派的,企业不应对此承担责任。
      企业对员工的行为承担责任要有一个基础条件,就是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或者员工在按照企业的要求进行作为,如果没有以上的条件,原则上责任自负。
    一般申请不到工伤赔偿
  • 符合工伤住院服务规定标准的,予以报销。
    工伤住院诊疗费,是治疗工伤费用的一部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符合工伤住院服务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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