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2年七月,在兄弟高登科技有限公司就职商务专员一职。

我们天天都要去商户维护,当然天天就要车费了,如经近半年时间没有报过,车费近二千元,没想到公司一推再推,一找他一堆的理由,就是不让报,并且国庆节上班的不发放国家规定的三陪工资,目前公司一推再推,我们也无能为力,只好找到你们,我希望可以要回我自己的车费,因为马上要交房租了,吃饭也是个问题了,我只是要回自己的东西,公司一直不给,还找了一大堆理由,让我去劳动所,公司地址是深圳市深南东路2002号,南方联合大酒店5楼,公司负责人,王朋月,

求助人

2018-10-30 17:35: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关于劳动者的工资,根据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公司不发工资,属于用人单位违法,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自动离职的。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根据《劳动法》规定,每日工作不得超过8小时,每周必须安排劳动者休息一天,而且每周不能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延长员工时间的,那么要提高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