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劳动纠纷问题,我已递交海淀区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定于2010年12月8日进行开庭,我想请朋友帮我代理此案,但朋友没有律师证,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辩护么?

仲裁
2018-10-31 04:2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纠纷,除了调解和诉讼之外,我国还设立了仲裁程序,且对于劳动争议来说仲裁是诉讼之前的必经程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下列劳动争议必须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发生劳动仲裁,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这又分三种情况:一是针对劳动纠纷案件,经劳动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是经仲裁后都服从,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执行的,劳动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三是属于劳务欠款类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劳动仲裁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有详细规定,建议查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