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未签署劳动合同,被辞退,不办离职程序会怎样?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0-31 06:43: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公司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违反公司制度的也可以被辞退,试用期被辞退没有补偿,除非你能拿出你不符合上述情况的证明,这样的话公司算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合同赔偿你我违约金,正常公司肯定是有的

    试用期是在合同期限内的,劳动者达不到岗位要求或者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可以提前一个月通知并且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半年内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是半个月工资),但是这些是在是试用期结束后已经转正的。试用期不合符录用条件的无需提前通知,员工试用期离职提前三天通知单位。
  • 可以收集工作相关证据去公司所在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要自己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没有劳动合同,申请仲裁时可以提交工牌,考勤记录,工资单,辞退通知书,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入职超过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违法辞退员工的,员工可以请求支付赔偿金。每工作一年赔偿两个月工资。月工资的标准按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计算。按您的陈述,公司以上述理由辞退您不合法,除了您应得的工资和加班工资您还可以主张入职一个月之后的双倍工资差额,还有一个月的赔偿金。
    未缴纳社保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社保局会责令单位补缴。工资标准有争议的,需要自己提供证据证明。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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