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公司在员工转正后再上保险,公司会有法律纠纷么?怎么能避免呢,谢谢

2018-10-31 08:50:3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社会保险争议,既包括劳动者、用人单位、医疗服务机构等管理相对人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之间的争议,也包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其中,前者属于行政争议范畴,后者属于劳动争议范畴。
    对于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引起争议的,按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解决。
  • 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员工与公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或者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协商和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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