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首次付款由男姐姐出资,贷款以女名义偿还贷款。 住房证还没有拿到,应该怎样分割财产

2020-07-27 21:35:43
律师解答共有6条
  • 房屋购买于婚后,这种情况下,房屋无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未还清的房贷也就属于,在离婚时,房产与房贷一并分割。婚前付款登记在买房一方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的,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则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处理

  •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等
  • 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是以共同收入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公司要给与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公司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补偿员工哪些费用
    1、公司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违法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有权请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经济赔偿金的数额有异议的,有权提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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