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个人住房贷款,贷款用结婚证书偿还贷款,一个人偿还贷款的方式如何分割

2020-01-16 18:52: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产登记于夫妻双方的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样,尚欠的银行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房产和尚欠的贷款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债务,依法分割。至于一方于婚前所付的房款,应作为债权处理。

    2、房产登记于婚前买房方的名下,这时,房屋应认定为归婚前买房人,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按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具体的分割办法,《婚姻法解释三》第10条第2款有明确规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银行贷款要结婚证。贷款是老公的工资收入作为信用保障和信用抵押的。用到结婚证和身份证是为了保证一旦发生债务危机,债务要由你们两个人共同承担,也就是所谓的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
    如果是单身,办理房屋类的贷款的时候同样需要单身证明。如果同事无法偿还债务,银行首先会冻结工资卡的资金抵债,如果是拖欠贷款,还会以你们夫妻的财产抵债。这种事情即便是很好的亲戚,也轻易不要发生。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的规定,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了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另外,最高院民一庭有关解释明确,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归属的范围包括:
    (1)购买福利性政策房屋;
    (2)购买商品房;
    (3)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以上三种房屋,在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法院不宜就该房所有权直接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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