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妈妈在2007年进入一家公司,2018年3月份因身体原因离职,公司2013年才开始买的社保,请问可以要求公司补足以前的社保吗?

2018-10-31 16:33: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辞职后,社保怎么续交:
    1,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只需转移养老保险关系,基金不再转移。参保人员跨省转移接续养老保险的,转移模式依然为“双转移”,即个人账户基金和统筹基金都要转移。
    可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2,办理方式为: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或自谋职业者可携带身份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医疗保险手册、卡,到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办理社保关系接续手续,第二月按季或按年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3,具体可以事先咨询当事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新的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 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是法律规定给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义务,然而,不少单位却没有依法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对于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应交部分,同时要求其支付经济赔偿金。
  • 离职后,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社保的转接手续:
    1,单位办理保险关系的转移:凭单位介绍函、被代理人员停保手续和《职工社会保险手册》到相关的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提供户口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开出的社保转移证明原件(注明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社保机构的户名、帐号和开户行名称,并盖社保机构公章。该证明3个月以内有效。
    )和身份证复印件1张(身份证需在同一张A4纸上复印正面和背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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