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江苏社保中心2007年开始缴纳社保(自己交),每月固定时间需要缴纳社保,如没有及时缴纳,社保中心是否有义务提醒?另,缴纳社保是每月的哪个时间段?若那个时间段未交而且超出那个时间段才缴上,对我是否有影响?相关连的医保是否有影响?

2018-10-31 20:01: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无故辞退可以主张补缴社保,享有每年2个月工资赔偿金。
    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即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和四十二条规定。
    无故解除合同是违法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工资支付赔偿金。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法律强制性规定,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主张用人单位从劳动关系建立之日起补缴社保。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会保险(Social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等。  试用期的社保缴纳规定: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相互了解、选择而依法约定的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
    试用期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已经确立了劳动关系,劳动者已经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时应当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录用之日起就依法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
  • 个人怎么缴纳医疗保险,首先,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医保局申请即可,其参保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社保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比如A地社平工资为20000元,那么医疗为20000*10%=2000左右/年。 其次,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参保生育保险才可以,医疗对生病进行报销。第三,是这样的,要享受生育相关报销,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缴纳生育保险时间累积满一年(部分地区略有出入);二是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如果已经辞职,就无法享受生育险,即使此前缴纳了多年的生育保险费。你可以申请单位参保,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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