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父亲在家里意外死亡请问厂里有那些补偿(他在那间厂工作有7-8年了,父亲走后厂里来了一次给了1000快的慰问金其他的都没有,父亲在那里的职位是司炉班长就是烧锅炉做稀土的。丧葬费和抚恤金他们说不好带头拿会被其他私营企业骂   工龄补偿也没有 他们说如果还有其他的法律上有的补偿他们会出)

2018-10-31 21:56: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 工伤的理赔:
    一、根据《劳动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三、认定工伤
    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申请劳动部门做职工劳动伤残鉴定。
    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标准进行伤残等级评定,如果够上伤残等级,可以按伤残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
    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1、交警部门做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2,对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
    3、请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被告为车辆所有人、司机、保险公司等。
    5、赔偿项目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工工资、伤残赔偿金、法医鉴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6、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只有一年。
    7、建议在没有详细咨询律师之前不要轻易私下跟对方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否则,你的后续治疗费就可能无法要求赔偿,或者赔偿数额很可能偏低,而他们一旦达成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反悔。
    8、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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