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我姐姐是同母异父所生  后来 父亲病逝 妈妈改嫁带走了姐姐  12年妈妈在工厂上班出意外死亡了 工厂赔了一笔补恤金 当时我只有15岁 钱 全在 我姐那儿 现在 我19了 如果 我姐 不肯把钱给我怎么办  还有 如果按照法律途径能走 我能够分多少赔偿金

2018-11-13 12:58: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员工上班生病可以依法享医疗保险待遇。
    如果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的,可以根据法律规定以及劳动合同约定,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对于单位没有缴纳社保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对方拒绝的话可以持相关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工资单据、花费单据等情况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 )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 1、公司有帮该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则企业基本不用赔偿,由社会保险基金负责。
    2、具体赔偿项目和金额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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