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父亲和母亲在个大集体企业20多年奋斗了一辈子企业没有给交纳养老保险退休后拖欠了50个月的工资 在政府征用土地时为了政地帮助清欠了一部分的欠款 然后给已经退休的老人交纳了养老保险 叫老人签字说一次性处理 其中卖地60W职工分了老人没有分到  现在把剩余的地又卖掉了但是说工人分钱但不给退休老人的工资是否合法 退休老人是否可以要取工资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1 04:06: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退休老人去世后就没有工资领了。去世当月的养老金照领,从次月起停发。老人的配偶或者子女可以领取丧葬费和抚恤金。丧葬费和抚恤金的金额各地不一样。以苏州市为例。企业退休老人去世后,丧葬费是6000元,抚恤金是16000元,如果选择树葬或者海葬的,政府再另外补贴2000元,以资对绿色环保殡葬的鼓励。
    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老人去世,抚恤金高一些,因公去世的,抚恤金是4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因病去世的,抚恤金是2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获得烈士称号的,抚恤金是80个月的养老金金额。
    谢谢阅读!
  • 社会保险个人应该承担的部分,需要从个人工资里由企业扣除。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以北京为例,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1.5%,个人
    0.5%;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
    0.8%,个人不交钱。

    公积金缴费比例: 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10%。

    (统筹基金即:在养老保险制度从国家—单位制逐渐向国家—社会制转变的过程中需要国家统筹,以解决经济发展不平衡及人口老龄化等问题。

    (1)以企业缴费为主建立社会统筹基金;
    (2)由职工和企业缴费为主建立个人帐户;
    (3)政府负担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这种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半基金制有利于应付中国人口老龄化危机,逐渐分散旧制度到新制度的转轨成本,逐步实现由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到个人养老保险制度的转变。)
  • 对于退休返聘人员缴纳的社保中主要考虑工伤保险和养老保险。关于工伤保险方面: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中均没有规定返聘的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不少地方规定明确排除了离退休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而养老保险方面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退休返聘人员无需再缴纳养老保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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