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师您好。

我请教个问题。我朋友的劳动仲裁已经下来了。公司不服可能准备起诉。他们没有正当的理由法院会接受立案么?!如果立案.到一审结束一般要多少时间?因为我朋友急需这笔钱看病。仲裁判给我朋友的金额在13万左右。谢谢!急

仲裁
2018-11-01 07:19: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32条的规定: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 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 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对仲裁裁决不服,才可以向法院起诉。没有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的,不能向法院起诉,法院也不予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程序,是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必经的前置程序。对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受理仲裁申请的情形,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但是,必须有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书面条据,才能申请支付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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