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只是提前一个月,我就要辞职了,老板同意了,然后押金就不回来了。

2020-07-29 22:16: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与《劳动合同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规定,禁止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劳动者收押金。因此,辞职,用人者必须退还押金。你现在的问题是,“押金条他们也没开给我”。如果对方不承认收取了你的押金,就有点麻烦了。
    按正常程序来说的话,是要退给你的,但是你提前走,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如果扣取的很合理,自己能承受的范围内倒也无所谓,如果扣取整月的工资,你就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可以向劳动局投诉,要求责令工厂足额支付工资。解除劳动关系后,要证明先前存在劳动关系。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如果辞职,应当支付你工资,可以举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具体可以找个律师详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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