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公司一名员工与今年4月份离职,他入职八个月由于某种原因=公司一直没跟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六月份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双倍的工资,九月份开庭!因为公司现在已经资不抵债如果现在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还要支付她双倍的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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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要提交破产申请书,和债务人存在
债权债务关系的
证据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法院在接受破产申请后,应该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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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倒闭工资,应当优先支付员工的工资。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
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可见,职工工资是要得到优先偿还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公司职工要注意看护好公司资产,防止公司资产被转移或隐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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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不限于公司,其他企业亦可。企业破产法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
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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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