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身伤残鉴定与劳动力伤残鉴定有什么不同

2020-07-30 12:02: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所谓劳动能力鉴定在实践中通常被称为“评残”,是指劳动者在被确定为工伤后,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三个档次,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一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到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省、地(市)、县(市)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由当地劳动、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的主管人员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聘请参加鉴定的医生应当具有中级以上的医学技术职称,并且由该委员会发给其聘书。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办公室设在同级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的。
  • 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自受理申请后,一般应于三十日内完成伤残鉴定,个别案例不得超过六十日,所以员工一般不会等过久。
  • 工伤伤残鉴定要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在60天内出鉴定结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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