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报110后不立案怎么办

2020-07-31 13:44: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 控告者对于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的行为,不宜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而只能有以下几种解决办法:第
    一、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第
    二、向检察机关申诉,要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依法立案;第
    三、直接向法院起诉对方构成犯罪。
  •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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