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因为我的一个朋友在打工的时候受了工伤,已经申请鉴定去了,请问工伤赔偿流程是哪样的?

工伤索赔
2018-07-06 20:03:4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申报、理赔手续的办理

      
    1、诊断证明书(第一次入院时医生所开具的)原件;

      
    2、事故说明书,伤者本人签名,手印;证明人
    一、二,签名,手印;

      
    3、工伤员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终结后凭《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医疗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和《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填报《工伤保险待遇申报表》;

      
    5、工伤死亡的,凭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填报《死亡待遇申报表》。

      
    6、职工因工伤亡,在市医务劳动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三十个至六十日内,轻伤在医疗期满后三十日内,由我司到清远社保办理申领待遇手续。

      
    7、检查报告书:如有拍照检查,如:x光、ct等,请完好保存“检查报告书”原件;

      
    8、注意事项:所有的病历、诊断证明书上不出现工作单位,只出现伤者姓名即可。

  • 1、建议劳动者催促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自己也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3、认定下来后,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工伤认定后,治疗终结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论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工伤待遇;   
    5、如果错过了工伤认定时间,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9、如果单位拒绝赔偿,建议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一、工伤办理许可条件  
    1、有合法的用工主体;
    2、与用工主体存在劳动关系  
    二、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三、以下列情况的还需提供相应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它有效证明;  
    2、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出工伤认定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它有效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者其它证明;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四、提交完整材料之后的确定时间  
    1、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其它材料  
    六、注意事项  办理者还要提供身份证明、与用工主体的关系证明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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