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来支付

工伤索赔
2024-05-02 16:16:0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谁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伤残等级支付。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等级一至十级均可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申请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本地社保机构提出申请即可。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致残评定伤残等级后,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各个等级的标准不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标准为: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包括哪些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包括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被鉴定为五至六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的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鉴定为七至十级工伤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第八条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二、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2、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
    3、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
    4、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来依法进行支付。职工因治疗工伤而发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依法由工伤保险基金来负担;但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则由单位依法负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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