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丈夫经常对我的孩子暴力,我带着孩子离开亲戚家,在派出所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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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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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离婚,孩子可以由双方共同抚养,或者由一方抚养。婚姻法解决子女抚养问题的总原则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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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还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都要对孩子的抚养作出安排,要么由男方抚养,要么由女方抚养,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一次性或分期给付抚养费,直至孩子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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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