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请问我昨天上班路上被电车撞了,当时我我没事我就让人走了,到了厂子感觉不舒服,厂子领导说不算工伤

2018-11-04 11:51: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期间被车撞了,但是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可以同时走交通事故赔偿流程和工伤赔偿流程
    但是 实际损失(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只能获得一份赔偿,补助金可以双方领取(伤残补助金),且用人单位应该继续发放工资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社保可以主张最多11个月双倍工资+补缴社保
    附相关法条:《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伤只能向用人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不同意的 应当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 1、上班时间撞伤别人,如果是因工作行为的话,对方的受伤属于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就可以的。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个人不需要赔偿的。
    2、如果被撞伤的人不是公司的员工,而且的行为是工作行为的,按《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 在遭遇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伤害的情形下,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其工伤保险待遇按以下办法支付:
      
    (一)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两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费用时,在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三项费用: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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