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是派遣员工,用工单位现在找借口把我辞退,强迫我签违规单(违规单上面写着处罚是解除派遣关系和扣除当月全部佣金),然后主动申请离职。我不同意违规所以不签字,公司就威胁我说你不签字我们上报上去你以后找不到工作不要后悔!现在用工单位没有把我退回派遣公司。我每天上班打卡然后就坐着,我们是电话销售,但是公司不允许我打电话。现在就这样耗着。我手上有公司要开除我并且扣除当月全部佣金和拉入黑名单的录音。所有的沟通录音包括邮件都有。唯一缺少的就是没有把我退回派遣公司。请问律师,我现在申请劳动仲裁把握大吗?

仲裁
2018-11-04 13:05: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 劳务派遣申请劳动仲裁的,应当准备的证据包括下列各项:劳务派遣合同、工资单或银行发工资记录、社保缴费记录、有关工作记录、出入证、工作服等证据。
  • 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那么员工需要找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如果派遣单位不安排工作,辞退员工的话,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八条 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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