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是深圳市某公司的员工,在厂工作出了工伤,伤残为九级咨询一下除社保局培偿外,辞职公司有没有培偿,我在厂工作六年请问能培偿多少钱

2018-11-04 14:29: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交社保辞职是可以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
    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1、你好,你咨询的是社保的问题,你已经工作了十一年,你与公司的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2、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用人单位不给你交社保的行为显然也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给你补缴。
    3、如果用人单位拒不补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因此,你可以及时向当地的社保局投诉,由社保局责令用人单位为你补缴拖欠的保险。
    5、用人单位仍不补缴的,社保局可以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来督促用人单位为你及时补缴。
    6、因用人单位的没有为你缴纳保险而致使你在生病后不能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医疗费不能报销,因此,你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你的医疗费的。
    7、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你的医疗费的问题,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