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下工伤赔偿问题,我姐夫2011年12月8日在上班时间摔成重伤,现在人还躺在医院里,昨天拍片说颈椎坏死,只能靠呼吸机呼吸现在,全身瘫痪,姐夫有个16岁的儿子和一个两岁的女儿,我想咨询下如果通过法律要求赔偿的话能够赔偿多少?

工伤索赔
2018-11-04 16:05: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工伤死亡家属有什么赔偿?
    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6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其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抚恤金比例之和不应高于100%。
    计发标准低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标准的,按最低标准计发。
    工伤人员死亡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低于本市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业人员因工死亡时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注: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三项待遇。
    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两项待遇。
  • 工伤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是由《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的。确定具体的伤残等级才能确定相应的赔偿标准。
    发生工伤首先应当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在三十日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
    其次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
    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此时,工伤职工可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事宜;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定点医院:是下发工伤证后(以发证日期为准)只能去你选定的工伤定点医疗机构看工伤,并且是工伤证上面的诊断工伤部位治疗检查才能按工伤政策报销费用。
    特殊情况:1急诊:由于工伤病情突发急诊,可与去未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急诊就医。
    2转诊:在选定医疗机构不能治疗,或其他情况需要转诊转院,需要选定医院开出转诊证明,并转到同样属于(未选定)工伤定点医疗机构,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报销。3二次手术:如果在发证之前,在医院做手术,植入钢板、钢钉或皮瓣术等需要二次进行手术的,且工伤证选定医疗机构不能进行同部位二次手术时,可以到医保中心进行“二次手术审批”审批后在一次手术医院就诊治疗,按政策可以申报工伤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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