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不想辞职的时候,公司说提前一个月就说,我不说话就走。我能拿到我的薪水吗?

2020-08-07 15:5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通常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用人单位,无需批准,如果公司存在过错,可以不以提前,如果用人单位不批当你自离来处理的话,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话,应当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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