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富士康干了两年多,然后富士康安排让我去深圳支援,我家里不同意,然后我就不干回家了,这样可以领失业保险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5 07:5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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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四十八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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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上调为1280元/月。3月1日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与此同时,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280元/月(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失业后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3月1日深圳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与此同时,失业保险金调整为1280元/月(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失业后最长可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上调为1280元/月 与此同时,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即是调整为1280元/月。 从201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均可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金申领。
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并且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办理了失业登记的失业人员,均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根据深圳市劳动服务中心公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办事指南》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再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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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职工主动离职,能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职工主动离职,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后,并不意味着离职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
《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员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如被单位解雇、被迫辞职等。自己主动辞职的,按规定不能申领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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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