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由于企业经营不善,外出打工(临时工)在现单位工作期间突发脑溢血,经抢救无效死亡,两个单位都没交  工伤险,原单位给上了医疗保险。如果申报工亡,跟医疗保险有没有牵连???

2018-11-05 10:45: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单位为职工购买社会保险的,工亡将可以获得6个月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死亡补助金以及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将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由于各地标准不一,所以建议死者家属拨打12333咨询所在地的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然后自行计算。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也是属于工伤的。
    如果死者的情况不属于工伤,那么死者家属可以要求第三方或者用人单位按照人身损害支付赔偿。

  • (二)意外伤害保险的含义

    意外伤害保险有三层含义:

    ① 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预见的。

    ② 被保险人必须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残疾的结果。

    ③ 意外事故的发生和被保险人遭受人身伤亡的结果,两者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联系。

    1. 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内容

    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一定量的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并以此为直接原因或近因,在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造成死亡、残疾、支出医疗费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则保险人给付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一定量的保险金。

    2. 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项目

    (1)死亡给付

    (2)残疾给付

    意外死亡给付和意外伤残给付是意外伤害保险的基本责任,其派生责任包括医疗给付、误工给付,丧葬费给付和遗族生活费给付等责任。
  • 这种情况视为工伤,可以享受因工死亡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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