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09年12月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当时肇事方赔付5000元,没有注明是什么费用,社保费认定为医疗费,超过5000元的费用才能报销,公司按长病假算的,2011年的11月的工资是2160.98元,但是12月份工资是331.30元(扣除个人所交的社保和医保),2011年9月上班,工资是2493.06元,问题1:公司应该按那个标准补发工资,2:现离职是按09年的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还是按现在离职的统筹地区上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算,请回复,谢谢

2018-11-05 12:43: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工伤鉴定完以后以拿到赔偿金的程序是:  
    一、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四、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 职工平均工资指标是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计算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以及确定人身损害司法赔偿等的重要依据,关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
    职工平均工资的数据由各类法人单位或组织机构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经市统计部门逐级审核、评估、汇总后,上报国家统计局,经国家统计局审核评估后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 统计职工月均工资,是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重要依据,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应该切实按照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工资统计办法执行。
    计算办法为:逐月统计职工的月均工资,相加之和,除以12就是月均工资,不足12个月的,按照实际月数统计。
    比如,职工从1月份到12月份工资合计为12000元,除以12个月,为1000元,那么这个职工月均工资就是1000元。再比如,一个职工从6月份开始工作,那么全年出勤为7个月,所得工资为14000元,除以7个月,月均工资为2000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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