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在是每天不回家,女儿不在乎(女儿4岁)离婚,女儿不说。请问离婚后女儿能给她赡养费吗?

离婚
2020-08-10 13:18: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既然夫妻之间已经离婚,在法律上双方不存在任何关系,自然女方与男方的父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所以女方对男方的父母不需要在尽赡养义务。
      妻离婚后女方与男方及男方的父母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关系了,女方与男方父母之间的赡养也不符合我国赡养义务法律特征的规定,按我国法律讲,离婚后女方没有赡养男方父母的义务了。
      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
  • 如果女儿愿意和你一起生活,你可以起诉要回女儿。
  • 女儿十岁以上,可以由孩子选择跟谁生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