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几天前,在没有签订什何劳动合同和保险的情况下,由工头带班帮农村私人家建房子,都是做点工,结果出了意外,带班工头老婆开提升机升材料,不幸从二楼摔下来,双腿粉碎性骨折,背椎椎骨断裂三节,三根神经之末绡未找到接好,医生说有可能瘫痪,当天手术进行十一个小时,花了差不多八万,加上这几天的治疗费巳达十二万,而屋主只拿5万,其佘都是自巳付的,现在屋主看到这么多医药费,一拖再拖,没有给病人交钱,这种情况该怎样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8-11-06 01:13:1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建房子造成骨折,受伤人员与房主形成的是雇佣关系,雇工在工作中受伤,由雇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形成事实用工的,也构成劳动关系。
    老板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工作的时间长短承担不同法律后果,如果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以主张二倍的工资。
    如果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老板与你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老板按规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你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因此,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是有法律风险的,根据不同情况,你可以主张双倍工资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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