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前几年工伤,鉴定十级,我还在厂里做是不是我任何时候辞职保险公司和厂方会赔偿我的工伤补助吗?

工伤索赔
2018-11-06 01:45: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的赔偿,根据用人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而有所不同。
    1、如果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当职工遭到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的,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等等;
    2、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个很关键,也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上述的义务,你们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 如果单位买了工伤保险,大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没有买,全部由单位支付,如果继续在单位上班,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乘以七个月),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就是误工费,根据你的伤情定)如果不继续在单位上班,还可以得到一次性就业补助金(重庆社平工资5616*六个月),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具体情况电话咨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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